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辽宁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深化高中阶段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教学,学校以坚持以“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导向,2020年在全省全市率先进行职普融通试点,建设以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营口市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为中心的职普融通基地校。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就读学校 |
人数 |
学费 (元/学期) |
报名/加试地点 |
1 |
工艺美术 |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 |
150 |
3500 |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 |
2 |
音乐表演 |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 |
150 |
3500 |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 |
3 |
人工智能 (工业机器人技术) |
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 |
80 |
1400 |
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 |
(二)招生范围
面向营口地区招收应届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三)录取
录取批次安排在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的第一批次,由营口市教育局按职普融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职普分流
职普融通实验班学制为三年。初始学籍注册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学籍。实验班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在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就读,学习普通高中课程和部分相关专业课程,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符合普通高考报名要求的,可以自愿选择继续在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就读(学籍按辽宁省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要求的,分流到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就读,强化专业课程,参加职业院校高考或就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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