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科目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单独划线)。
2.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数,按一定比例、分专业类划定专业基础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专业基础课单独划线。
3.分专业类录取,在同一专业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志愿顺位的原则录取。
4.实行分批次录取。
(1)先进行专项计划录取
①分项录取。即分“退役士兵”、“获奖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三项进行录取。
②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转为专升本计划招收普通考生。
③专项计划满额,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调整至所报志愿顺位的普通计划中进行录取。
(2)再进行普通计划录取。
5.同分排序原则。
(1)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不相同,遵循志愿顺位的录取原则。
(2)总成绩相同,所报志愿相同,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科目内设的“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的优先次序进行录取,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6.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计划按照普通专升本计划录取原则进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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