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学校应选派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参加录取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准确的将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专用电子信箱、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信息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以保证远程网上录取顺利进行。
市招生考试中心投档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及传真:0515-88399020;88323506。
录取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要严格履行录取手续,院校要及时通知录取考生办理入学报到等有关事项,严禁不通知考生而视考生为不报到论处。否则,引发的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凡未被录取的考生,要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存档备查;录取的新生名册及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各院校自行印制。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和市财务管理工作要求,院校录取费(每生40元)须于6月25日前,按招生计划数转入盐城市财政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 帐号 行号 请在汇款人栏务必注明中专录取费及汇款学校名称。帐户显示录取费汇达后方可发放考生电子档案及办理录取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盐城市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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