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进档后,各专业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采用新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历史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物理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
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采用“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答案来源于:2021年盐城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