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总成绩,分数不折算,没有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我院根据所有考生的文化成绩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体育特长类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特长生还应同时达到特长技能测试的低分数要求)。达到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按成绩总分依次录取。
3.在我院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即志愿优先原则)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经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志愿优先原则为: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将对所有填报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专业第一志愿已录取满额,将不再录取第一志愿未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其它志愿及录取以此类推。
4.同分考生录取规则: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进行依次比较。
5.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对未完生计划的普通高职类专业,我院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普高类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具体征集安排以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调剂志愿为:考生所填报志愿的专业均已录取满额,自愿同意调整到我院未录取满额的任何招生专业(除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以外的其它专业)。
中职类专业因考核内容不同,不再进行征集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可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7.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考生本人申请、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8.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5日-4月9日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招生就业处书面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名额将按录取规则,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递补。
申请放弃录取办理: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放弃录取申请书,连同身份证正面或准考证拍照,发送到邮箱:@***;或者发送传真至0835-2229044。申请时间以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网址:https://zjc.***),逾期不再受理。
9.公示期满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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