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专业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按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1.根据A、B、C、D四类考生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各类考生录取计划,然后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文化基础课考试的语文、数学(乐理)、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如某专业将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全部录取完后仍有空缺计划,则按第二专业志愿填报了该专业且暂未录取的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基础课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乐理)、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5.社会人员考生,即D类考生,只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D类考生录取后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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