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地(市)尽快将通知转发各学校,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四)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需缴纳专业加试费100元/人;参加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考生需缴纳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初试加试费须在网上报名时缴纳;复试加试费须现场缴纳,形式主要为POS机收费。
(五)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执行。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2.2021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3.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
4.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申请
5.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证明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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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3.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区外院校在藏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点击下载:4.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申请.docx
点击下载:5.2021年西藏自治区艺术加试统考成绩复查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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