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初中学校为主,各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初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资格认定工作。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五)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六)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市的中招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附件:1.2021年新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2.2021年新乡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3.2021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4.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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