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州户籍省外或省内其他州市就读要回我州参加高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考试。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家长及考生携带身份证、就读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成绩证明以及当地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证明到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转换成绩证明,家长及考生携带转换成绩证明与高中阶段招生学校联系,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同意录取后,由高中招生学校报各级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录取。
6.非云南省户籍需参加我州高中录取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招考〔2013〕6号)及《西双版纳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试行)》(西教发〔2013〕33号)规定,“第五条面向全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原则上只招收本州户籍学生”和“第八条户籍不在我省的随迁子女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须出具自愿遵守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规定的《承诺书》,否则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双版纳州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考生须知
2021年西双版纳州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往届生需到各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