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 图文传真:023-67258895。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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