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
2. 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在贵州、河北、山西、山东和甘肃省采取线上校考(提交视频)方式组织校考,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考生,其他地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
3.音乐类专业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形象占20%、主项占80%;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艺术潜质占20%,自备稿件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项)占20%,指定稿件播读(线上系统抽题)占25%,即兴评述(线上系统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占35%;
5.舞蹈类专业校考总分按600分计算,其中形象占20%、剧目及技术技巧展示占80%。
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南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湘南学院艺术计分方式及考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