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中职类(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二)录取规则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5日-4月10日在我校网站公示。
1、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①普高类: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②中职类: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③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执行:
普高类考生总分相同,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综合测试成绩高低,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条件如下: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考试前一天,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4.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6.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7.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考生应在公示期间2021年4月7日至9日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到学院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依据录取规则进行替补。
2021年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