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且总成绩 60 分以下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过程中,我 院自觉接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 各界的监督。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 (http://zsw.***/)上公示 5 天,公示期满后将本校拟录 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 通知书。
4.高职扩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5.2021 年录取的新生,在 2022 年春季入学。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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