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和往届民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2021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