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5日。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
(三)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往届民语言类考生科目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和往届民语言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四)公示录取名单。
录取后,我院将于4月19日-23日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http://zsw.***)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我院终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
1.2021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
2.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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