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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违规处理

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19:24:00 解决时间:2020-09-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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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9-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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