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录制的视频画质清晰,能清楚看到考生的表情、神态、动作,五官不能有遮挡,不能带浓妆,影响评判。
(2)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的信息或标识。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也不得出现他人声音、提示等。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考号、生源地等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提示性的文字、图案、背景、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3)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需要,选择合适的录制场地。要求画面稳定,音质清晰,能较好地表现考生的声音面貌,尽量避免逆光、回声大或嘈杂的环境。
(4)考试时手机不允许接入任何外部输入输出设备,否则系统将自动终止视频录制。
(5)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录制的考试视频完整真实,否则按作弊处理。录制视频一经剪辑,将无法上传。
(6)正式考试时不能录屏、不能截屏、不能锁屏。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则按作弊处理。
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第二批视频录制的总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