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
4.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原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或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5.录取期间,各高校对分专业计划的调整工作,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并须征得高校主管部门和新疆教育考试院的同意。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由新疆教育考试院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进行调整。
6.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经线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招生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