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类划定,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3、调剂录取办法:未满额招生专业,将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录取。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
7、拟录取考生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需于4月24日-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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