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时执行。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3.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就业委员会审核。
4.2021年4月16-17日,学院招生办公室根考生普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4月18-22日,学院将审核后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5天;4月22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需于4月24-25日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学院在4月30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经审核、批准后,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也可在新疆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xjzk.gov.cn)登录进行查询。
5.考生入学前自行体检,考生入学后体检报告交至学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会取消高职单招录取资格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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