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1)。
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所要求的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交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接收工作安排
1.10月12日,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研究生复试。
2.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复试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接收且未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奖励资助
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新疆农业大学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管理与监督
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和接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2.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在研究生入学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4.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八、咨询与申诉
咨询部门:研招办 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1-8762956
纪检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991-8762099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复试情况表
2、2021年拟接收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3、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20年10月5日
2021年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