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时首先按照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确定进档考生,再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做出录取决定。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自主评估成绩占30%;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占10%。
2)自主评估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权重各占50%),以百分制评分。
该部分将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评估考生的英语水平、综合秦养及综合能力,不考察专业知识。未通过笔试的考生不具备我校自主评估面试资格及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往届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规则如下:
换算分全A每个B每个C每个D往届生(3门,每个等级之间的级差为5分)100减5分减10分减15分应届生(6门,每个等级之间的级差为2.5分)100减2.5分减5分减7.5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