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997-2205562)。
答案来源于:2021年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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