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21年4月5日之后我校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专业课总成绩70%(专业课总成绩÷100×70),折合成综合成绩。
3.其他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专业课总成绩60%(专业课总成绩÷100×60),折合成综合成绩。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
传真:029-8866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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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21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