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与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终以教育部和陕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本科学历条件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专业毕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此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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