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我校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新生录取名单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要求的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3、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要求:冬季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4、我校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
(1)冬季项目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冬季两项。
(2)其他项目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田径、篮球(三人制、五人制)、排球、足球(十一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跆拳道、举重、蹦床、体操、艺术体操、围棋等项目;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跳水、柔道、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空手道、赛艇、皮划艇静水、射击、射箭、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橄榄球、技巧、攀岩等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中国式摔跤。
注: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习的运动项目需在学校开设的项目中选择。
5、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月5日12:00
其他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报名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冬季项目在2021年1月6日12:00前,其他项目在2021年3月11日12:00前传真至招生办公室(传真:029-88409808);
5、考生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文化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7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18日 |
政 治 |
英 语 |
3、考生于2021年4月10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及时间参加文化考试;
4、考生2021年5月14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查询文化成绩。
(四)体育专项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及报名系统中确定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目报名及考试;
2、考试安排:考生根据所报考项目参加相应项目的统一考试,各项目具体考试安排可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查看;
3、参加我校组考项目考试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4、我校组考项目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将于考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
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参照《西安体育学院关于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六)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63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20名,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另行公布。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七)信息公示
1、考生报名资格及录取结果等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审批为准;
2、我校招生章程、各项目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对考试成绩有质疑,务必于考试现场提出申诉,离开考试现场后视为无异议。
4、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对考试成绩有质疑,务必于2021年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5、考生如对我校公示信息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9-88409404。
(八)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在德、智、体全面衡量,政审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实行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分项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录取二志愿考生;
4、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完整录取原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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