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在德、智、体全面衡量,政审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实行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分项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录取二志愿考生;
4、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完整录取原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2021年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