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纪检监察综合室:029-88246107)。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美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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