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盟统招(乌一中、乌二中),7月15日8:00-9:00
按授课语言分别将考生总分降序排列,再按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二中统招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二)分招(乌一中、乌二中),7月15日9:30-10:30
所有符合定校择优条件的考生(区内生),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分数在统招线下80分(民族语言授课的,分数在统招线下120分)以内,将初中学校总分降序排列,按各校分招计划录取。
(三)分招调剂(乌一中、乌二中),7月15日11:30-12:30
如果旗县市有分招计划没有录满,剩余分招计划分配给对应旗县市内所有符合定校择优考生(区内生),并且按照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分数在统招线下80分(民族语言授课的,分数在统招线下120分)以内,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四)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7月15日8:00-17:30
按乌兰浩特朝鲜族学校招生计划(30个)录取,如在17:30招生计划未录满,不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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