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3.在校学习期间全部纳入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同专业当年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实行学年初学费预收,学年末依据学分两部制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学校公寓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备案标准收取。学生住宿须遵守《西安理工大学公寓管理规定》。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中存在违规报考、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5.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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