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300分,满分450分。
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折算办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门数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综合素质评价科目门数后X5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学院考核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面试总分300分,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
招生对象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分类考试成绩为学校考核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450分,其中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300分。笔试以文化基础考核为主,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021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陕西省高职分类分类考试成绩组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