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资助政策与同专业本科生相同。
2.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3.若学生办理的成绩总表电子证明显示信息与教务管理系统有出入,可拨打教务处王老师电话:。如有操作问题可联系公司客服,公司电话:029-87303480。
4.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5.本简章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