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校拟录取的2021年学术型研究生,按照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
2.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学籍,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3.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