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于2021年6月份向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参与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而被录取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6、我校为推免研究生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按相应规定评定发放,具体见西交研〔2014〕87号文件。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人居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