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本简章由西安翻译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西翻译学院招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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