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虚假招生宣传。各学习中心须实事求是地向考生传达招生政策;招生简章由学院统一印制、发放,校外学习中心若印发招生宣传材料和以新媒体方式发布招生信息,内容及链接地址须报学院审批,并在当地教育机构报备。
2.不得跨省区组织招生。招生中严格控制“非当地户籍”生源,个别非当地户籍考生报名要求长期在该地区工作、生活,并提供相应制式工作证明、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等。
3.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各中心要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实行招生人员备案制度;禁止点外设点,转移招生职责和权利。
4.入学考试不得作弊。入学考试要求严格遵守学院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
5.不得违规收费。各学习中心公布的学费收费标准必须与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一致,不得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名义捆绑收取其他费用。学费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在线缴费,学习中心不可代收代缴。具体收费标准见学院主页公示或通过学院学习平台缴费链接查询获知(网址:http://www.***.cn/learning/),在线缴费48小时后可登陆学习平台申请获取电子发票。
凡在招生过程中违背以上原则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其当季招生并进行整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作办学协议并追责。
答案来源于: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公告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五不得”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