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02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