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是指将语文、数学、外语、X1科目、X2科目、X3科目学考等第赋分相加得出的成绩。学考等第赋分标准见表四。
X1科目、X2科目和X3科目指除语文、数学、外语之外,其他七门科目学考等第高的任意三门,并按学考等第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表四学考等第赋分标准
学考等第 A B C D E
赋分分值(分) 50 45 35 20 0
注:1.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校不予以承认,计为0分。
2.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并,取其等第赋分的平均值,学考成绩P等计10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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