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贯彻新时代本科教育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急需人才培养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招生计划稳中有升,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着力强化“顶天”“立地”培养。
一、招生计划稳中有升
学校以浙江省为重点,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291人(其中省外807),较去年增加200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为150人。
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深入实施卓越医学人才培养计划
1.加强“四新”人才培养:在去年招生眼视光医学(新医科班)、生物医学工程(眼视光工程新工科班)基础上,新增临床医学(新医科班)招生20人。
2.拓展“5+3一体化”专业:新增临床医学(5+3一体化,老年医学方向)、临床医学(5+3一体化,麻醉学方向)、临床医学(5+3一体化,放射医学方向)等招生各5人。
积极承担基层医学人才培养任务
1.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继续招生定向培养临床医学60人,新增招生定向培养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各30人。
2.实施地方专项培养计划:继续面向浙江省29个贫困县(市、区)招收地方专项生35人。
二问:学校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一、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三问:学校的招生专业和选考科目是怎样的?
2021年新一批省份新高考改革落地,现行高考模式可分为“3+3”、“3+1+2”、传统高考三种模式。
选考科目采用“3+3”模式的省份:浙江、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海南等省份。
选考科目采用“3+1+2”模式的省份: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份。
其他省份我校考试类别均为理科。
温州医科大学“3+3”高考改革省份
2021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提前招生均在浙江省内完成,主要有“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和浙江省地方专项招生等三种类型。
2.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温州医科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不允许跨类别填报,并且符合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招收与各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培养本科层次基层卫生人才。
3.符合条件考生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温州医科大学,否则志愿无效。
其他: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其中,报考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
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考生的高考成绩不低于浙江省2021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他要求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没有好坏之分,行行出状元。但如果考生确实对自己的专业不感兴趣,我们为学生们提供转专业的机会。主要有三种情况:
(1)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如药学类、公共管理类等大类专业,在第二学期时可在学科大类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第一学年结束后进入新的专业学习;
(2)第一学年学习结束之后,成绩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且无纪律处分和不及格课程者,均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3)因不适应在原专业学习或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入高考入学分数低于原专业的某些专业。
1.登陆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n/)详细了解有关信息,并可在网上留言。
2.拨打招生热线电话(0577-86689885)咨询有关问题。
3.关注我校本专科招生微信wzmu_zs,可在微信上互动咨询。
5.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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