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年高校在我市的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分的高低和其志愿填报情况依次录取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一)分数线、综合分及名次号
1. 分数线是指术科成绩合格线和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考试后,根据实考人数的85%确定入围考生数,同时公
布术科成绩合格线。
中考后,在术科成绩入围考生数内,按全市招生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文化成绩入围考生数,以此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2. 综合分是指术科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由其术科分数和中考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加合成。
3. 名次号是指考生综合分在中招管理系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生成,并与成绩同时公布。出现综合分相同的考生,须按下列条件的顺序确定名次号:
(1) 按术科考试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2) 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3) 按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4) 按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5) 按社会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上述顺序依次比较名次号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二)志愿填报及组档
1. 考生术科和文化成绩均上线且综合素质评价为5B 及以上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志愿。
2. 填报时间与普高志愿填报的时间同步开始,截止时间为普高志愿填报的第二天上午12 点整(该志愿录取批次为提前批)。
3. 上线考生需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填写《2021 年温州市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考生志愿表》,届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提供有关志愿设置及填报指南。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录取。
4. 考生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考生档案,包括考生志愿表(含考生简历及家庭情况登记表)等主要材料。
(三)录取规则及要求
1. 实行在普高录取之前提前录取的办法。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学校(院校)负责录取工作,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2.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择优录取。
3. 政策照顾录取按温教基〔2021〕9 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
4. 录取结果将在普高志愿填报的第三天上午公布,未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高中学校不再录取。新生录取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5. 已被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弄虚作假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1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实行在普高录取之前提前录取的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