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招生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
要把招生工作列入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之一,增加透明度,通过各种形式将招生报名、考试组织、志愿填报、录取等各个环节的政策、标准、具体办法以及招生计划、分数线、录取结果等予以公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答案来源于:2021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录取规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