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当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9.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最终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10.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11.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无锡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无锡学院普通本科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