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还款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手续。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自付利息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计收。
2.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0日通知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具体流程见《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3)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支付宝账户操作介绍》(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