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于4月15日至4月17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19日进行。4月20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20日至4月22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威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报考指南
2021年武威职业学院综合评价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栏目下的高职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图2)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