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同级别等级证书考生可免试入学。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5.拟录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20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http://xzsjyc.***.cn/zsxxw/index.htm)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1日―11月25日)。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8.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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