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三)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474-8308321,0474-8308326
答案来源于: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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