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及要求 |
湖北省考生: (1) 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2 首 (2) 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 首 (3) 《基本乐理》《视唱》《听写与听辨》《音乐常识》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须进行校考报名。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省统考须选择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唱法)。若省统考考钢琴演奏科目,校考只须参加声乐演唱科目考试;若省统考考声乐演唱科目,则校考只须参加钢琴演奏科目考试。 省统考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 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校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方向校考相 应科目成绩。 |
计分方法 |
湖北省考生: (1)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10%+声乐演唱40%+钢琴演奏40%+基本乐理5%+视唱3%+听写与听辨2% (2) 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科目及要求 |
非湖北省考生: 初试: (1) 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1 首 (2) 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1 首复试: (1) 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2 首 (2) 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 首 (3) 《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说明: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 ) 方向校考分初试、 复试进行,演奏(唱)初试与复试曲目可以重复。 |
计分方法 |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10%+声乐演唱复试40%+钢琴演奏复试40%+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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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0% |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戏曲音乐)、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