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及要求 |
(1) 钢琴演奏:乐曲1 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程度)。 (2) 指挥:指挥指定曲目3 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 首管弦乐队作品 1 首合唱作品指挥。 (3)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基础乐理》《听写》《视唱》(含二声部弹唱)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 视唱 5%+听写 10%+基础乐理 15% |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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