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舞蹈学专业: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音乐学(音乐教育、戏曲音乐)、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
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省报考舞蹈学专业:专业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高的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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