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 |
湖北省考生: 按照艺术本科(一)统考音乐学类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后,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40%)。 |
音乐学(戏曲音乐)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 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40%)。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 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 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
音乐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 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 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学 |
湖北省考生: 按照艺术本科(一)统考舞蹈学类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后,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 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 业结构成绩 8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 |
1、我校高考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均按照750 分制标准划定。高考文化总成绩满分非750
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 分制折算(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750 ),海南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按照原
所在省市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始分750 分制标准执行,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总分有调整,以各省市新发布的有关政策为准。
2、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算方法: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计入总结构成绩的招生专业,将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总结构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750分制) ×100×分值比例)。
750
3、录取成绩同分的录取办法
(1)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舞蹈学专业: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音乐学(音乐教育、戏曲音乐)、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钢琴调律)、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
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省报考舞蹈学专业:专业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高的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规定,我校湖北省外各招生专业不实行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不执行高考加分政策。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音乐心理与治疗、音乐教育、戏曲音乐、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和音乐表演(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钢琴演奏与编导)专业公布了在湖北省的具体招生计划数的,填报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具体以《湖北省招生考试》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本次校考中,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各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